980520(三) 天晴:稍陰偶晴
最近看新聞~實在是滿痛心的
不管是哪一個政黨執政
其實我只是一個小小的板橋市民~
我的想法不等同於他人
活在台灣已經27年了
很多事情真的覺得滿奇怪的
陳水扁一家人~
真的是讓我覺得很奇怪
像是阿扁現在在獄中
為了想要保釋,就絕食~
檢察官不放手~就有人要嗆聲、抗議等
那如果我今天也是個經濟罪犯…
我也來主張絕食好了…
這樣會比較好嗎?
扁兒子
最讓我看不起的人
今天可以大言不慚的說出事都是他媽搞出來的…
唉~為什麼這些人、這種人都可以有錢過的好好的呢?
那我是不是該去學習一下
騙吃騙喝~還有人挺
517民進黨遊行
訴求到底是什麼?!?
1.保台灣 --- ECFA要公投 !
2.顧主權 --- 唾棄賣台權貴 !
3.救失業 --- 反對無能政府 !
4.護弱勢 --- 反對一中市場 !
真的是如此嗎?
1、保台灣,保什麼東西我怎麼看不到,為什麼前8年不努力,等到別人在位時又大小聲
2、賣台,台灣憑什麼跟中國爭?人數比人家少、也沒有自己的原物料、上海也比台北繁榮
3、求失業,講的好~現在這樣總好比過一國之首將錢全放自己口袋中好,努力的人有工作,不努力卻要國家回報,憑什麼?!
4 、弱勢不是要這樣說,要不然叫阿扁把錢拿出來捐出來,照顧一些需要幫助的人,做的到?
真的是很奇怪的一個社會!
該集會最後發生的事情
警察開車撞人事件
為什麼被撞的人完全不用付責任
大家看新聞、看報紙不是都說因為被撞人違規穿越快車道
而且是突然地從安全島上走出來
警察甚至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
我想問~
是不是因為違規在先
而導致後來被撞
那為什麼被撞的不用負責呢!
在我看來~那個開車的警察真的是倒楣~
今天換作是別人會那麼嚴格被看待嗎?
怎麼都沒有人說被撞的人也有錯呢!
難道今天在台灣違規但是受傷~
就變成沒有錯了嗎?
警察確認是有過失意外的罪~
但何嚐被撞人不用負責他違規的責任呢?不懂~真的不懂!
最近看到政治新聞就是一肚的火
再者~從雍仁介紹我小惡魔01的網站後
我幾乎每天會花1個小時左右在網站內閒逛
看看時事也好~看看最近新的事物也好~
總是可以看到有些鄉民分享的事情
車禍~
就算今天很明白的錯在對方
但因為對方有受傷
所以~變成對的一方要負責
怎麼會這樣?
到底怎麼會這樣~~~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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